公證人陳志浩 Site Admin
註冊時間: 2007-01-17 文章: 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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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六 三月 03, 2007 11:44 am 文章主題: 房屋租賃應備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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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個人請求公證者:本人到場時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。委託他人辦理者,得提出本人印鑑證明及授權書(蓋印鑑)委託代辦,代理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。
2.公司、法人(包括非法人團體)請求公證者:由負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、私章到場,負責人如不克到場,得委託他人代辦,提出公司,法人(包括非法人團體)變更事項登記卡(六個月內)抄錄本(代替印鑑證明)、授權書(蓋印章),代理人到場要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。
3.房屋出租應攜帶房屋稅單正本及建物權狀影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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